這個是在當地行政審批中心的消防窗口辦理,按照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內計文件;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容臨時性建筑,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需將上述資料交由消防公司,由消防公司出消防圖,中間程序并帶上所需資料到當地行政審批中心的消防窗口辦理進行消防報建,蓋章后到物業管理處備案拿到施工許可證,即可施工。消防報建要提前十多天辦理相關手續,以確保工程準時施工。驗收合格后出具消防合格證。
(一)。填報《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填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二)。建筑工程所在單位地形圖(1/1000),工程概況及簡要說明;
(三)。建筑工程項目1/500實測總平面圖一式兩份,計經委立項批文,城建規劃部門勘測紅線圖一份;
(四)。國家、省級重點工程項目及其他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項目應送消防設計專篇
(五)。設計任務書、說明書、工業建筑應有生產工藝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質、數量和運輸、儲存方式等資料;
(六)。全套土建、結構、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圖紙;
(七)。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八)。設計單位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